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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高速驾驶时速173公里 被记12分、罚款1000元

2023-04-25 10:50:09 黄河新闻网


(资料图)

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刘晓彤)近日,一辆黑色SUV在元朔高速急驰而过,极快的速度被电子系统抓拍预警,系统显示该车时速173km/h,路段限速110km/h,超速达到57%。所幸当时路段车流量不大,否则因车速太快,制动距离太长,很容易发生碰撞或追尾事故,碰撞力度也远超普通速度情况,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收到预警后,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在朔州东收费站将车辆拦停检查,对驾驶人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行车是一定要在限速标志标识的速度之内安全行驶,遇到桥梁、隧道、匝道、施工路段等有特殊限速要求的路段,要提前减速,严格按照限速标志牌降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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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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