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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接获问询函 要求说明财报审计“受限”及审计师保留意见等原因

2023-05-05 21:50:33 观点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5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阳光城2022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涉及如下两方面事项,一是持续经营能力。截止2022年12月31日,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626.32亿元。由于毛利率下降、存货跌价、利息费用化等因素影响,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125.53亿元。阳光城未能充分披露部分尚在论证和报批过程中的对公司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有重大影响的改善措施。

二是阳光城未按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对外部单位提供担保合计5.45亿元,由于阳光城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年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对外担保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此外,阳光城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阳光城在对外担保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结合阳光城经营状况、流动性风险、大额债务逾期、未决诉讼等情况,说明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告的依据及合理性,阳光城未能充分披露部分尚在论证和报批过程中的对公司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有重大影响的改善措施的原因及主要考虑。

说明阳光城违规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对象及其与阳光城的关联关系、担保金额、期限及其他担保主要条款,阳光城目前面临的担保风险敞口,并结合相关担保目前的进展、阳光城的解决措施等,说明是否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此外,深交所要求阳光城说明年审机构审计“受限”事项的形成过程及原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具有广泛性的原因,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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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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