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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声:不会游泳多次下水救人,可以“奖励”不能“鼓励”

2023-05-09 07:03:20 大河网


(相关资料图)

不会游泳的他去年在长江边两天救起3人,好小伙玉苏普江·艾比布拉获省市县三级表彰。“继续努力,在‘第二故乡’打拼幸福生活。”5月4日晚,玉苏普江·艾比布拉向极目新闻记者说。玉苏普江今年27岁,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奎雅镇玉泉村,目前在荆州市从事烧烤生意。

去年4月,玉苏普江在监利长江边两天救下3名落水者,他见义勇为的事迹被当地群众和众多网友点赞。今年五四青年节前夕,玉苏普江被授予“湖北青年五四奖章”,还获得了“荆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监利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

玉苏普江救人的精神是感人的,但是报道里突出的是“他不会游泳”。当然,这种“为了他人不顾自我”的精神是值得学习的。不过,也需要明白的是,我们不应该过度赞美、美化、渲染“不会游泳多次下水救人”。笔者最近这几年,在媒体上关注过不少类似的报道,不少媒体都是对“不会游泳下水救人”给予高度赞扬,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门也是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号召学习他们的精神。可是,仔细想想,难道我们号召的是“不会游泳下水救人”?我们可以号召见义勇为的精神、可以号召争当好人的精神,但是不应该号召“以生命换生命”。

下水救人,绝对是个“技术活”,不仅仅是自己要会游泳,还需要掌握下水救人的技巧。因为下水救人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当然,这样说,并非笔者反对“下水救人”,而是说应该做到“见义勇为”和“见义智为”相结合。我们的社会更应该普及的是游泳知识、救人知识。例如,目前不少高校都开设了游泳课、救人课,这是需要做的事情。社会上会游泳的人多了、会救人的人多了,就能更好地见义勇为。

“不会游泳在长江边两天救起3人”是感人的,也一定是有隐患的。就在前几天,山东某地就发生了一起“下水救人不幸遇难”的新闻,而这名下水救人的英雄还是一名熟悉水性的人。那么“不会游泳的人”下水救人显然更加危险。对于“不会游泳下水救人”的英雄,当然是需要奖励的,给再多的荣誉都不多、给再多的奖励都不多。不过,需要做到的是,该奖励的奖励、该表彰的表彰,切莫“鼓励”,不能因此形成错误的认知,误导了社会和公众。某地出现过一起“8岁儿童下水勇救6岁儿童”的新闻,结果两个孩子都溺水身亡了。很显然“下水救人的8岁儿童”的做法并不明智,他更应该学会的是“如何呼救”等正确的救人方法。

我们需要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更需要弘扬见义智为的精神。因此说,“不会游泳下水救人”再感人,都不应该“鼓励”。不会游泳多次下水救人,要“奖励”别“鼓励”。对“不会游泳下水救人”无需过度赞美!(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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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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